“绿之源”贷款是指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服务对象是为从事造林、育林和林产品开发、生产、加工、经营和流通等相关用途的企业和自然人。
1.从事的生产经营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
2.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3.从事的生产经营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4.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应坐落在各受理行社业务经营区域内,并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且产权清晰无争议;
5.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自有资本金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但最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八年。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适当浮动。
自然人、企业申请→客户经理受理、调查→林权评估→有权部门审批→签订林权合同→林业部门抵押登记→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