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受疫情和董监事会换届等影响,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召集人、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形式
(三)会议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11:00
(四)会议地点:本行六楼会议室
(五)出席会议人员:本行全体股东
(六)列席会议人员:
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人员
2.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表决的提案
(一)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
(五)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六)淮河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七)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八)淮河农商银行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九)关于修订淮河农商银行《章程》的议案;
(十)选举新一届董事、监事。
三、会议登记
拟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于2022年7月8日前在所入股的营业网点进行登记,提交会议出席回复。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必须与股权证载明一致。逾期不提交会议出席回复的股东,视同自愿放弃参会权利。
四、相关事宜
(一)会议出席人员要求
1.会议原则要求股东名册载明的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法人单位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印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每个股东只能委托一名符合条件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权证书;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权证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股权证书。
3.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股东,须按照当地防疫政策规定执行,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参会人员需核验安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并登记,方可进入会场。
(二)会议签到
全体参会人员应于会议正式开始前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办理签到手续。
五、会务联系
本公司会务组设在本行总部五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黄山路53号
联系邮编:232082
联系人:王龙、张琦
联系电话:0554-4972129
特此通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